关于报送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
为及时掌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生源情况,做好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2008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报送对象
(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拟于2008年毕业的本、专科(高职)生(含电大普通专科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非在职研究生。
(二)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拟于2008年毕业的学生。
二、生源报送办法
省部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须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向省人事厅报送2008年生源数据;设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须通过公共网向各设区市人事局报送2008年生源数据(各院校生源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
三、生源报送要求
(一)公共网已对全省2008届毕业生专业代码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专业代码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以此作为我省200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的依据。各高等院校报送生源时应认真对照更新后的专业代码,不能在不同学历层次就近靠拢;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专科代码库报送。
(二)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报送工作,建立和完善毕业生生源管理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生源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报送的生源准确及时。
(三)省部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2007年12月20日前完成生源报送工作,以便我厅做好生源核验工作。
(四)未进入招生信息数据库的生源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五)各设区市人事局负责对设区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生源数据进行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审核完毕。
(六)为便于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2008届毕业生生源报送工作,省人事厅将组织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操作使用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校在生源报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我厅流动调配处、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苏武、何敏华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87622361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胡淑钦
联系电话:0591-87546900
附件: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生源管理系统使用简介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调配 毕业生 申报生源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生源管理系统使用简介
各院校须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简称公共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完成2008年度毕业生生源数据的收集、校验、上报等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院校结构设置和辅导员账号、密码、权限分配
第一次使用公共网做毕业生生源收集、管理、上报工作的院校务必按照以下步骤做好系统院校结构设置和辅导员账号、密码、权限分配等工作;非第一次使用的院校可根据需要对以下设置作适当调整。
(一)系统设置登录。院校系统管理员可凭账号和密码在公共网首页登录院校系统管理员平台。院校账号:admin+院校代码,初始密码:院校代码;原用户密码不变。
(二)院校结构设置。通过"院系设置"功能,可设定本校的院系、专业结构,新增院系、专业时应设定唯一代码,代码设定规则如下:院校代码(5位)+院系代码(2位)+专业代码(2位)。
(三)角色管理及使用权限分配。通过"角色管理"功能,可设定不同的辅导员平台使用角色;通过"权限管理"功能可给不同的角色授予不同的辅导员平台使用权限。
(四)辅导员平台账号、密码分配。公共网对生源及其就业管理采用毕业年份及院系设置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校级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对全校的生源及其就业情况进行管理,各院系、专业的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只能管理本院系、专业的生源信息及就业指导信息。通过"院系设置"中的"本级用户管理"功能可给不同院系、专业设置不同的辅导员用户,并指定相应的帐号、密码、角色,使之具有上款规定的使用权限。
二、生源收集、管理、上报
(一)就业指导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用户登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或辅导员可凭本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在公共网首页登录辅导员平台对本校(或本院系、本专业)生源作生源管理、就业登记及就业统计等工作。
(二)生源收集。各院校可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或综合以下三种方法做好毕业生生源数据收集工作。
1.各院校可引导本校毕业生在公共网注册,登记个人资料,并通过"加入班级"功能,加入到自己所在的专业。
2.通过辅导员平台提供的"生源数据导入"功能导入本校毕业生生源数据。在生源导入时,请务必参照生源导入说明操作。
3.通过"生源新增"功能新增本校生源。
(三)生源维护、审核、校验
在完成本校生源数据收集后应及时审核校验,院校可按以下步骤完成生源的维护、校对、审核工作。
1.通过"生源管理"中的各项功能完成本校生源数据的修改、核对等工作。
2.确认生源数据无误后,可通过"生源校验"功能完成本校生源审核校验工作。生源审核通过后,毕业生不可再次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信息。
(四)生源上报
院校完成生源收集、校对工作后,应及时通过"院校已审校生源"中的"上报人事部门"功能将本校生源统一上报主管人事行政部门,经主管人事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生源,院校不可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毕业生不可修改其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习信息。对系统或主管人事行政部门审核不通过的生源,应及时重新核对无误后上报。对确认核对无误的生源,系统仍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向主管人事行政部门提交招生花名册或相关证明材料。